来源:时间:2021-07-16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思路
全面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薄弱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切实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为主线,围绕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督检查不细致等问题,着眼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突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能力和使用效益。
三、具体内容
第1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第2-3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来源和管理原则。
第4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持项目和标准。
第5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各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第6—7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和下达程序。
第8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申报材料内容。
第9—12条,明确了市县和相关单位安排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遵守事项。
第13—15条,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16—17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及解释权。